声音可以申请商标?例如吆喝?
2017年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增加了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审查意见书的运用标准等内容。结合新的审查标准,吆喝能不能申请成为商标呢?小编今天带各位老板一探究竟。
2016年2月13日,经过一年多的商标审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进入初审公告,成为了我国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7月7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注册证书。
现行的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的审查标准其实大致相同。不能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不能是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等。要有显著特征,拒绝那些只是直接说明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比如:乐器上申请的钢琴弹奏声,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避免相同或近似,两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Nokia代表性的和弦铃声“Nokia Tune”在第9类上注册的声音商标已经通过审查,并于10月6号公告,也就是说如果别的手机想把口哨版的“Nokia tune”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就会因为近似被驳回。
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的区别在于,传统商标是先到先得。而声音商标要求:第一,已被使用过;第二,具有知名度,并在公众中能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第三,必须是独特的。也就是说,像《新闻联播》开始曲这样,被大家所熟知的,并具有显著性的声音标志才可以被注册成商标。而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
但2014年5月4号,腾讯申请注册“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却遭到了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是一个上线提示音,而且仅仅是软件包含的标示某一功能声音,就好像汽车防盗报警的声音一样,因而不能起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而且申请商标“滴滴滴滴滴滴”过于简单,就是一个急促、单调的重复,所以缺乏显著性。
这种情况下,根据新修订的审查标准,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